关于我国的民主党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在中国,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民主党派是指在中国大陆范围内,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参政党的统称。八个民主党派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我国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和影响下,走过了一条从爱国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团结奋斗的光荣历史道路。在新的历史时期,各民主党派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1、新时期我国各民主党派的性质与特点
八个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成单位之一。
新时期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可以简单地概括为7个字:“政治联盟”、“参政党”。
新时期我国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特点是:第一,我国各民主党派从来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是带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具有政治上的进步性和成员的广泛性。第二,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有着共同的政治基础和奋斗目标。第三,各民主党派主要由代表性人士组成,社会联系广泛。
我国民主党派的特点,集中体现在其进步性和广泛性上。各民主党派的进步性,主要指民主党派能够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共产党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各民主党派的广泛性,主要指党派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更多地代表和反映所联系的那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具有多种多样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和广泛性是一个互相联系的统一体,不能把它们对立起来,也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
2、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民主党派作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作用概括为5句话20个字: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调动服务、协调关系、自我教育。
(1)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一项基本职能,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是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主要体现在:“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2)民主监督。在多党合作中,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但由于共产党处在执政地位,则更加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着重要作用。它与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相辅相成,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3)调动服务。主要是指民主党派紧密围绕国家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服务。
(4)协调关系。民主党派在参加国家事务管理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代表和反映所联系阶层和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同时又要协助各级党委和政府做好他们的工作,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把各种具体利益要求汇合成实现社会总利益的动力。
(5)自我教育。通过大力开展自我教育,提高整体政治素质,增强对成员的凝聚力和感召力。